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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互联网+ ”条件下构建新型课堂教学模式 创新实证研究课题的通知

关于申报“互联网+ ”条件下构建新型课堂教学模式 创新实证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9年06月29日 03:57


各有关单位:
    “十三五”全国数字化学习研究规划专项课题“互联网+”条件下构建新型课堂教学模式创新实证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 观,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和《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为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互联网+”条件下的教育理念尚未形成,知识传授仍占主流;只改变教学条件而不改变教学模式的做法,使“人 灌”变为“机灌”,导致很多地方投入巨大而效果不彰,引起一些学校、老师的困惑乃至诟病等问题,深入研究信息技术有效支撑教学变革与创新的途径与方法,引领融合创新的正确方向。
二、 课题申报
(一)材料提交
    课题负责人参考课题指南(见附件1),编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将申请书电子稿提交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课题申报。
(二)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5 日至 2019 年 8 月 30 日。
(三)申报条件
    1.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2. 从事一线教学三年以上,一级教师职称以上;
    3. 能够积极投身于信息化环境下教学的变革与创新,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
    4. 能够按照课题管理办公室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需要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学校和事业、企业、社团单位或属于法人单位管理的二级法人机构;
    2.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同时只能申报并承担一个课题任务;
    3.课题参加者能够参加最多不超过三个课题;
    4.每所学校能够申报最多不超过三个课题。
三 、 立项与结项
(一)立项审批
    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并下达课题立项证书。
(二)完成时间
    课题完成时限为 1 年。
(三)结项要求
    课题按期完成后,原则上最终课题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题。课题研究成果主要形式为课题报告、论文、课例等。
四 、管理要求
(一)课题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进行选题论证。课题指南中列示的课题名称,课题申报单位可参照指南标明的研究领域,细化出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
(二)本次立项课题要求在 1 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中心“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所有立项课题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均应及时申请安排成果鉴定和验收。
(三)课题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全国数字化学习研究规划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和通报批评,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四)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申请单位需向各相关的省、市(州)、县(市、区)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课题申请书,未设置省、市(州)、县(市、区)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则直接提交到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课题领导小组 办公室电子邮箱。其中,申报书中盖章、签字页,需要签章后提供扫描件。在申报截止日期内,集中报送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请注明“课题申请”字样)。迟于申报截止日期的申请书,一般不再列入该年度的立项评审。
五 、 联系方式
    联系人:茹丽娜
    联系电话:18303474100
    电子邮箱:IdealResearch@126.com
    网址:http://keti.edusoa.com
    邮编:13011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 2555 号东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附件1 “互联网+”条件下构建新型课堂教学模式创新实证研究课题指南.doc

附件2 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数字化学习研究规划课题申请书.doc